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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满楼小说 > 荒野淘金客 > 第2章 出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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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时后,河岸边拉起了简单的警戒线,小镇上仅有的两名警察在接到报警后虽然不情愿加班,可死在山里的淘金客尸体很常见,但小镇附近出现凶杀案尸体可不是小事,两人只能带着简陋的装备来到现场。

    现场已经围了些许收到消息的小镇居民过来看热闹,不过他们也知道要保护现场,并没有贸然靠近,只是围在几米外的地方打量着那具露出半张脸的头骨。

    小镇的这种治安警官肯定没有处理这种凶杀案件的能力,他们俩也只是现场拍了几张照片作为存档而已,甚至连尸体骸骨都没有挖出来。

    这个可不是他们偷懒,而是谁知道尸体身边会有怎样的东西,万一是重要的证物呢?

    在看到尸体头骨上的半截箭矢,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是一起凶杀案。

    而且从尸体腐烂的已经不见肉只见骨的样子,这尸骨已经在此待了不少年了,多埋这么一阵子也不要紧。

    老警官当即联系了县里的警队,通报了这起凶杀案,并申请县里的专业警员前来调查此案。

    这里要提一嘴丑国的警务系统体系。

    丑国的警察是县警大于市警,县警具有这个县地盘内所有区域的管辖权。

    而市警属于各市、镇自己雇佣的治安力量,虽然也有执法权,但各市镇的警务能力也就仅限于维持个社会治安而已,除了大城市的警局有着独立的刑事案件侦办能力外,像这种小镇遇到这种事只会向县里求援。

    不过两位小镇的治安警察也懂得基本的处置流程,他们摘取了那枚金戒指,和取下了受害者头颅里的那半截箭矢。

    这两个东西别看不起眼,但通常来说,某些猎人会在自己的箭矢上做独有的记号,而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往往会在内圈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这都是极为重要的证物。

    作为发现现场的第一人,雷洪汕自然要到小镇的警局做下笔录,正愁没地方睡觉的雷洪汕自然收拾好晾干的东西坐着小镇唯一的警车回到了小镇上。

    笔录做的很快,无外乎就是正常的把发现遗骨的过程叙说一遍即可。

    但雷洪汕可不能说是自己有特殊的感觉让他挖那个坑,只能说他肚子不舒服,打算挖个屎坑蹲号这才无意中撞见了这具尸体。

    这说法虽然有些牵强但至少能说的过去,咱们可是文明的龙夏人,可不是随地脱了裤子就到处乱拉的白象人。

    两位警官对此也没多计较,这尸体至少在那埋了十年了,就是八竿子也和眼前这个年轻人没更多的关系,所以两位警察也没多深究,赶紧结束笔录回家睡觉才是正事。

    不过结束完笔录,眼前这个东方年轻人却给他俩出了个难题。

    “那个……我晚上没地方去,能在这里睡一晚不?不用担心我乱跑,关上铁门你们第二天来开门就行。”

    两位警官看着手指旁边临时监笼的东方小子一脸的无语,这片土地上奇人怪事很多,但没见过自己主动跑号子里睡觉的!!

    不过看在这东方小子一脸的诚恳,两位警官也不好拒绝,反正是他自己要求的,便拉开牢房门让他带着东西自己走了进去。

    按说如果有囚犯的时候,这个只有一层简易房屋的警局里就要有人值班,避免囚犯越狱或者被劫狱出事,但现在关着的又不是囚犯,所以两位警官给他留了水和两份专门供应囚犯的饼干便回家了。

    当然,牢门还是锁死的,毕竟那是小镇的警察局,万一被人顺走了啥东西……

    传出去会被周围同行们笑死的!!

    躺在牢房里的长椅上,这玩意睡着虽然不如松软的大床,但至少已经是雷洪汕这些天来,睡的最平整,最温暖,且最安全的地方了。

    不用在大树底下席地而眠,不用担心半夜各种蚊虫的骚扰,也不用害怕会有野兽过来围观自己睡觉,更不用担心有人拿着枪过来抢劫自己,除了时不时被窗户的晚风裹着带来一些隔壁厕所的尿骚味之外,真没别的缺点了。

    因为自己不是正儿八经的犯人,年轻的小警察也没吝啬,丢给了雷洪汕两袋那种给囚犯吃的特殊饼干,虽然口感很差,但好歹能糊弄肚子。

    吃了个半饱的雷洪汕扫了一眼警局墙上的挂钟,此刻已经是半夜十二点,看着透气窗外还露着夕阳般亮度的天空,雷洪汕把小背包当枕头垫在地上,衣服当被子盖好,多日累积下来的倦意迅速占领身体的每个细胞。

    只是临睡着前,他嘴里嘟哝着:

    “希望……进到山里后,这坑爹的感觉能经常显灵吧……”

    第二天上午九点,两位警官这才慢悠悠的来到警局,此刻的雷洪汕已经睡了一个美美的好觉,除了身体被硬木长椅咯的有些酸疼之外,前几日的疲劳也在深度的睡眠休整中驱散不少,此刻的他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两分。

    “嘿,雷,在我们这五星级宾馆睡的怎样?”

    年轻的警官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进来一边开牢房门一边揶揄打趣着。

    “很不错,比路边桥洞要舒服多了。”

    雷洪汕也不矫情,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都说在牢里睡的不好,但那是要和什么地方相比。

    走出警局的雷洪汕也没多逗留,因为年轻的警官告诉他,等下有个本地人要驱车向北去探访朋友,错过了这趟顺风车那就要自己走十多公里的路了。

    在小镇北边的路口,雷洪汕顺利的搭上了这趟顺风车。

    车斗上已经坐满了昨天和自己一起过来的那些淘金客,而司机是一对中年夫妇,雷洪汕本来是想挤后斗的,结果没想到,因为昨天他发现尸体的事情已经在小镇传开了,所以两位夫妇八卦之火正在熊熊燃烧,便拉着他坐在了驾驶室里一路打听着关于那具尸体的各种信息。

    这种事本来没啥好说的,但是雷洪汕已经很熟悉了丑国人喜欢喝酒吹牛逼的习性,便绘声绘色的向二人编撰讲述自己如何发现尸体的过程……

    反正这些内容和昨天在警局里做的笔录口供没啥区别,无外乎此刻说的更生动,形容词和手势更多、更夸张一点而已。

    十多公里的户外野路如果用双脚丈量绝对能把人累个半死,但坐在车里也就是一个小时出头的光景,当皮卡车停在一处山口之时,雷洪汕已经和车里的两位夫妇有说有笑了。

    “从这进山,然后顺着野鸭溪谷往东走一里就能到黑熊小溪,不过我建议你别在那里碰运气,那里早都被人反反复复挖了几十次了,你可以再往北走十里,那里有条小河可以试试,不过再往北就别考虑了,太危险。”

    男人的妻子对眼前这个礼貌且风趣的东方男孩很有好感,叮嘱着对方山里的注意事项。

    “谢谢你,玛丽大婶。”

    对于这些信息,雷洪汕由衷的致谢。

    当皮卡离开时,现场剩下的,就是全部的六名淘金客了。

    这六个人中,除了雷洪汕外,剩下两男一女明显为一组人,从他们的相貌和口音,还有亲密举止就能分出是一对好哥们,以及其中一哥们的女友。

    这仨个人是昨天一起搭车进来的,另外两个人为一男一女,从面相看似乎是一对兄妹,但是因为没有接触过,也不清楚他们俩是什么时候来到这的。

    虽说是一路搭车过来的,但是雷洪汕并不太想和他们搭话,主要是他们这几个人,那三个人明显都对自己有着较为明显的厌恶感。

    “黄皮猴子,我警告你,离我们远点!我不喜欢闻道猴子的臭味!”

    那个稍显瘦弱的白皮拍打着背包上的霰弹枪,昨天这把霰弹枪还放在枪袋中避免人员运输转移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今天要进山了,为了防止路上可能出现的威胁,自然就要拿出来随时应急。

    雷洪汕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回敬给对方一根中指:

    “放心,就连这里的棕熊都会离你远远的,一千码外就能闻到你身上那股夹在腋窝三年的狐臭大麻味,就是吃腐肉的秃鹫都不会对你的肉感兴趣的,因为实在太臭了!”

    说罢,不等对方暴起,雷洪汕拎起自己的小行李快步闪人跑路,拉完嘲讽还不跑等着在那一挑二啊!

    那瘦子气得七孔生烟破口大骂,但却无能为力,沉重的背包让他们行动极为的迟缓,别说追赶雷洪汕了,就连携下背包然后再背上,仅靠那瘦子自己的力量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而雷洪汕缺乏各种装备,但轻装的好处就是能让人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和机动力,他稍稍加速便和身后的五个人拉开了距离保持了足够的距离之外,他可不想去赌那瘦子的法律意识有多强烈,对于白皮,雷洪汕一直认为他们从骨子里就带着浓厚的暴力和强盗的血统基因。

    翻过山口,来到玛丽大婶口中所说的野鸭溪谷时,雷洪汕很快便感受到了第一波的“热烈欢迎”。

    这里是一片洼地,山谷中间低矮的地势四周山上流淌下来的涓涓溪水在山谷中间形成了一个水洼之地,一看就知道这种地方的水流动性并不强,而一个近乎死水潭、又有些像沼泽的地方什么最多?

    蚊虫啊!

    一进野鸭溪谷,这里嗡的一下便冲起漫天的蚊虫,它们疯狂的开始攻击叮咬吸血路过的一切动物,甚至在对方皮肤上产下自己后代的虫卵。

    “淦哦!!”

    雷洪汕没有本地人常见的那种网纱头罩,只能穿上长衣长裤并封死裤脚袖口和领口,再找一件烂T恤往脑袋上一罩,包住整个脑袋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顺着路边前人踩出来的小径迅速的穿过这里。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这里蚊虫为了新鲜血液的亡命程度,它们甚至用尖锐细长的口器,穿过T恤宽松的缝隙直刺后面的皮肤。

    那味道,就感觉一根根细针扎在脸上疼痛瘙痒不已。

    无奈之下,雷洪汕只能不断拍打手和头脸等薄弱部位,一边快步穿过这里,直到一口气穿过野鸭溪谷,这才摆脱了那些讨厌的蚊虫。

    “麻辣戈壁的,阴公哦……逮着就往死里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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